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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中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发布时间:2021-08-27 信息来源:阅读量:0

本报讯(记者李芮)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将参芪五味子胶囊、小儿七星茶颗粒、妇康胶囊、参芪咀嚼片4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在2021年11月1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责任编辑:董俊彤)中国中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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